膏火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膏火原意為以油點燈供照明之用后借用為書院或?qū)W堂給予學生之津貼費用。據(jù)近人劉伯驥研究膏火制可遠溯至南宋寧宗朝(1195~1224)而以有清一代書院之膏火制最盛藉以幫助及鼓勵學子(尤其寒士)專心向?qū)W寓有教養(yǎng)相資之意。 至于膏火的數(shù)額清代書院每月發(fā)給在院正課學生向例在官銀二、三兩不等附課生則減半發(fā)給。這些費用再加上課考獎金(亦有稱膏火或花紅)便成為書院的主要開支故一般書院對于招收學生常常寧缺勿濫以減輕負擔。張之洞在光緒十四年(1888)辦廣雅書院時給予諸生之膏火依其籍隸給予五至十一兩不等最為豐厚。 清末興辦新式學堂之初膏火的發(fā)給亦甚豐厚。同治元年(1862)設(shè)立的京師同文館發(fā)給初肄習學生每月膏火銀三兩以后隨年班漸增至六兩、十兩。其他如廣東同文館則月給膏火三兩另月課分二等給獎金二兩、一兩;兩湖書院月給四兩月課則分三等散給鷹洋(銀元)十二元、十元、八元。至于盛宣懷所創(chuàng)辦的天津中西學堂因財力充足其頭等學堂高班給至七兩最低班亦有四兩。 書院或?qū)W堂發(fā)給之膏火依蘇云峰撰[張之洞與湖北教育改革]一書所載光緒二十四年(1898)左右時一石米(一二零市斤)市價最高在銀二至三兩間故一名兩湖書院學生若月課列超等可得洋十二元(約含八兩大錢)加上膏火總計為十二兩六錢以當時物價水準足可使學生安心向?qū)W。 膏火制之優(yōu)點在鼓勵學子專心向?qū)W但既成通例則其流弊亦隨之而生習見的便是造成學生依膏火多寡決定去留或貪得膏火而無志于課業(yè)。故張之洞興辦自強學堂時關(guān)于膏火的發(fā)給一反廣雅書院及兩湖書院時期的態(tài)度于其光緒二十三年新頒之[自強學堂不給膏火示]中明言:「有志之士就學情殷本不以膏火之有無為進退倘有名為問學實圖膏火者自必廢然而返變計不來則入學之人皆系有志求益之士學堂規(guī)矩更形嚴肅。」光緒二十四年京師大學堂興辦時上諭亦準不給膏火但給獎賞以免學生為圖膏火而來;有異于三十年前京師同文館創(chuàng)設(shè)時之辦法。 有清一代書院或?qū)W堂膏火之籌措多賴官員或士紳之私人捐助故經(jīng)費來源不甚穩(wěn)定。其實當時整個教育的發(fā)展本就無固定之經(jīng)常費而在清末[癸卯學制]頒布后新式學堂各項規(guī)制、措施需款更形浩繁即便不言西式學堂無此膏火成例而欲援例辦理亦力有不逮。故[癸卯學制]施行后各級學堂學生均已無膏火之待遇。
膏火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油火?!肚f子.人間世》:「膏火自煎也?!贡扔髑髮W的費用。宋.蘇軾〈送蜀僧去塵〉詩:「十年讀易費膏火盡日吟詩愁肺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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