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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吏 / 作者:楊維楨 |
民有殺長吏,于理大悖之。
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離。
擊之柱后法,輦火救焚輜。
彼哉漢儒論,殘賊憂軟罷。
愿言敷國惠,以膏殘民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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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吏解釋: 《法吏》是元代楊維楨的一首詩詞,它描繪了一個法官在法治中失職的情景。下面是這首詩詞的中文譯文、詩意和賞析。
譯文:
民眾殺害了一位長官,這違背了正義的原則。
仁善的人們的根基已經離開了治理者的美德。
長官被擊毀后,法律的力量消散,車輦被火焚燒。
那些漢朝的儒家學說啊,殘暴的敵人和軟弱的人們感到擔憂,他們放棄了自己的責任。
我希望能廣泛傳播國家的恩惠,以治療受害者的傷痛。
詩意:
《法吏》通過描繪法官失職的情景,表達了作者對于社會治理失衡的擔憂和對人民痛苦的同情。詩中指出,法官應該以仁義為根本準則,但現(xiàn)實中卻有人背離了這一原則,導致社會秩序混亂,人民遭受傷害。作者呼吁恢復法律的權威和法官的崇高職責,以使國家能夠恢復安寧和法治的秩序。
賞析:
《法吏》以簡潔明了的語言,表達了對社會治理問題的關切。詩中通過對法官失職的描寫,凸顯了作者對正義和仁愛的追求。他對法治的缺失和社會動蕩感到憂慮,希望能夠通過恢復法律的權威和法官的崇高職責來解決這一問題。
詩中所提到的漢朝儒家學說與當時的社會背景相呼應。元代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動蕩不安的時期,社會秩序混亂,統(tǒng)治者的道德失范,導致人民的痛苦。作者借用漢朝儒家學說,暗示了對于傳統(tǒng)價值觀的追求和對當時社會現(xiàn)實的批評。
總的來說,《法吏》通過詩詞的形式,對社會治理問題發(fā)出了警示,并表達了對于正義和仁愛的追求。它在揭示社會弊病的同時,也呼吁人們共同努力,恢復法律的權威,以實現(xiàn)社會的和諧與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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